“买一赠一”成为很多商家在“黄金周”里普遍使用的促销手段。可是,不少商家在“赠品”出了故障的时候却往往以是赠品为由,拒绝维修或更换。有关部门对此表示,赠品出故障,同样享“三包”。
消费者协会对此表示,依照有关法律,赠品也是商品。因为商家的赠品是以消费者“买”为条件的,也就是说,消费者必须先承担购买的义务,然后才享有获取赠品的权利。因此,只要消费者按照要求购物,商家就有义务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赠送的商品,并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获取货真价实的商品是消费者的权利,商家提供的赠品质量不合格,不仅是在欺骗消费者而且也是一种违约行为。所以,如果消费者获得的赠品质量出现问题,可以及时投诉,要求经营者给予“三包”。
“三包”期内家电莫要私拆
还在包修期内的产品出了故障,企业却要求消费者付费维修,究其原因,是消费者自己请人维修过。消协人士提醒消费者:“三包”期内的产品切莫自行拆开。
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按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不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不管购买何种电器,只要注明了“三包”期限的,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都不要自行拆动或找一些非厂家指定维修人员维修,一定要到指定的维修点,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维修。如果对维修人员的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请厂家设立的售后服务中心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进行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