谤阿里贬浙商 网盛其心可诛

2008-08-16 07:39:10 来源:橄榄树电脑资讯网 kaka 本文已影响0人 创投圈

  互联网界暗箭伤人的丑闻所在多有——昨日,网盛旗下的两家网站生意社和中国B2B研究中心又提供了一个新的范例。两家网站在题为《阿里巴巴和马云:从浙江的骄傲到浙商以次为耻!》的文章中,大肆攻击阿里巴巴和马云。然后笔者发现,在一些私人博客竟然也出现了这篇文章,只不过将标题改成了"消失的浙商,开始反思并以阿里巴巴和马云为耻辱"。看来网盛不仅运用自己的网站,还通过博客等形式大量传播这种谣言,其心可诛。

  真的不是笔者孤陋寡闻,而是网盛及其旗下的生意社、中国B2B研究中心实在是太不引人关注了。如果不是前段时间,他们跳出来参与马云树雕像的事情(因为笔者站在第三立场写了篇给马云树雕像是善待企业家、营销城市的评论文章首发《每日经济新闻》),笔者还很少或者说没根本没有听说过有这么几家公司和网站。莫非网盛身先士卒,率领旗下公司攻击马云、诽谤阿里巴巴是想傍名人、名企而提升知名度?

  过去是“人怕出名猪怕壮”,今非昔比,现在是“人想出名猪想壮”,甚至是猪也想出名。或许是受此启发,网盛也想走捷径,靠自己努力不成,不如就地攻击身边的名人和名企。同为浙商的网盛如此手法,最近算是闹起点名声,只可惜这名声有点丑名远扬的味道。

  人家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网盛攻击阿里巴巴和马云,无异于同室操戈、自相残杀。如果说网盛的话在理,还可算得上是对阿里巴巴的善意提醒和友情批评。问题是,网盛制造的这些攻击言论着实是太离谱、太不厚道。分析其中的一些观点简直是可笑。文章援引某企业的话说“群发询盘,导致供应商血拼价格,相互残杀!”。我不想探讨在阿里巴巴这个交易信息平台上是不是群发询盘,只想说买方拥有法律赋予的选择卖家权利。而阿里巴巴充分保障了买家行使这个权利。比质比价是市场经济具有活力的基本元素之一。难道在网盛的平台上,买家没有选择权利,任一个卖家宰割吗?

  文章的这个观点“收了客户的钱,但是并不能成交。这种行为是欺诈,更是对我们浙江商人信用的破坏”,制造这个观点的公司,实在是太落伍了,我看后感觉回到了文革年代。

  此外,阿里巴巴的业绩并不是文章所说的那样。尽管阿里巴巴提出了“过冬论”,这是一种企业危机意识的彰现,但并不意味着阿里巴巴真的就出现了危机。众所周知,就中国经济面临的大环境而言,中小企业的困境是共同的。然而,实际上阿里巴巴的业绩始终保持高速增长,其任何一次披露的数据都显示,客户数、营收、利润率等各项指标一直都在所有互联网公司的最前列,甚至连百度,在整体上也比阿里逊色不少。

  网盛此番恶意攻击动作,本意是想伤害阿里巴巴和马云,实际上也伤及自身和其它浙商。同是浙商,如果阿里巴巴消失了,那么网盛一定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再说了,浙商中也不只有阿里巴巴这样的优势企业,一棍子打死一批浙商,网盛还能盛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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