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2005年,湖南省大中专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继续稳步推进,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圆满完成了长沙医学院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等2所民办本科学校的申报和考证工作。2005年上半年,两校都通过了国家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审,被教育部批准建校。二是争取教育部批准了中南林学院改名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三是进一步推进了湖南中医学院、株洲工学院改办大学的申报迎评工作,并已获教育部专家组评议通过。四是组织与指导了湖南建材高专与湖大衡阳分校合并升本等几所学校升本的申报准备工作。五是根据2010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有序开展了高职院校设置工作。2005年共有12所高等职业学校通过了教育备案。此外,湖南省政府批准新设置了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新筹建了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和湖南都市职业学院等2所民办高职院校。
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到2005年,全省共有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17108所、3760所和800所,与2004年相比,分别减少2507所、88所和27所。“十五”期间,通过布局调整工作,中小学教育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办学效益得到了明显提高,基本满足了学生的入学需求。
〔师资队伍建设〕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养工作的意见》,于9月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发全省。《意见》针对师范专业的培养规模与教师需求失衡、师范专业的生源质量普遍下降、师范专业的师范性日益削弱、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不畅等问题,从规范教师教育办学秩序、加强教师教育宏观指导和管理、实施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教师教育专业、改革师范生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采取相应政策与措施,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工作。《意见》还决定从2006年起,在省本级教育经费预算中设立专项资金,每年面向全省招收一定数量的优秀初中毕业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为全省农村特别是民族贫困县(市)农村乡镇以下小学培养五年制大专层次的教师。享受该项目资助的学生必须履行协议规定,毕业后回协议县市(区)乡镇以下小学服务5年以上。
培训乡镇初中英语、计算机教师。针对湖南农村中小学英语、计算机教师缺乏和水平不高的状况,在2004年筹集650万经费为全省农村中心小学培训近5000名英语和计算机教师的基础上,又筹集350万元经费组织45所高校为全省每个乡镇初中各培训一名英语、计算机骨干教师,共4774名。
加强高校高层次创造型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完成第三批12名特聘教师聘任工作,如期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五”期间聘任30名左右特聘教授到高校工作的目标。二是评选了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85人,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61名,对培养期满的69名高校学科带头人和129名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进行了验收检查。三是制订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对省属高校选派的国内访问学者省里一次性资助3000元,该项目从2005年开始启动。确定26所普通高校的39人为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并已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导师指导下开始研修。
制定农村教师职务评定优惠政策。为解决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比例偏低的矛盾,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取得中学二级职务6年以上、小学一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截至2005年底在农村工作满20年者,根据当地实际,适当追加中级岗位职数,使他们在3年内分期分批获得参加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机会。对尚没有中学高级教师的农村中学,至少允许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解决部分农村中学无高级教师的问题。
推荐评选中小学特级教师。为保证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制定了推荐评选工作细则,作出了倾斜第一线教师、倾斜农村的决定。教研人员类不超过推荐评选总数的10%,中学校长类不超过中学层次推荐评选总数的10%,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类应不超过小学、幼儿园层次推荐评选总数的30%,同时保证小学、幼儿园评选对象数量不低于推荐评选总数的1/3。为确保特级教师的评选质量,采取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省教育厅组织了7个特级教师考核专家小组,在513名参评对象中评审出321名特级教师,其中80%以上是第一线中小学教师。
〔教育科研〕2005年,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立项和研究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补充立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3项,至此,全省“十五”期间在国家和教育部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总数达128项,居全国各省市前列;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有115项通过鉴定结题。全省教研教改活动产生了新的影响,成功地承办了有400多人参加的全国校本教研实验基地开放研讨活动,成功地组织了有200多所学校参加的全省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育创新学术研讨会,并切实加强了基础教育新课程培训。圆满完成了200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审核整理。启动了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全国信息化工程师岗位技能证书认证考试。开展了农村教育工作调研,2005年4月26~27日,在岳阳召开会议,对他们的“学校联办的分散论点,统一管理,教师送教”的乡村办学新模式进行了研讨。教材开发取得了新的进展,开发了一批具有较高学术品位和湖南特色的精品教材,新课标教材《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在全国22个省市广泛使用,受到普遍欢迎;成人教育统编教材共5科11本,填补了全国高校没有成人教育特色的统编教材的空白。史志研究树立了新的品牌,挂靠省教科院的省教育厅史志办被评为全国史志工作先进单位。省教科院院刊《当代教育论坛》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核心教育期刊。
〔治理教育乱收费〕2005年,湖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治”“理”结合,治理工作形势良好。一是明确责任,理顺关系。二是调整收费政策。督促完善了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三是收费公示。以中小学和高校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收费公示。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同时,各地对“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三保机制”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农村贫困学生救助等工作,都加强了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五是开展教育收费示范县和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具体安排是:2005年春季开学到2006年7月,为各地、各学校创建阶段,2006年8月到10月,为市州自评阶段,各市州接受县市区和学校的申报并组织初评,2006年11月到12月,为省检查、验收、表彰阶段。
为加强对全省中小学生自主选用教辅资料的指导和服务,省教育厅于2005年11月中旬,组织近200名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对供全省2006年秋季中小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进行了封闭式审查。此次审查,受理了省内外14家单位送审的617册教辅资料,审查通过485册。
〔教育法制建设〕地方教育立法步伐加快。2005年1月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并于4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已正式列入省人大常委会议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也经省政府法制办调研与修改,并召开了省直有关部门协调会。
教育行政执法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一是清理和规范了由省教育厅负责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制定了《湖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程序规范》和《湖南省教育厅施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规定》;二是启动了行政执法质量年度考评;三是启动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要求由省教育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备;四是制定了《湖南省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一系列程序制度,并对有关的教育执法文书样式进行了统一和完善,规范了教育行政执法行为。
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取得成效。确定了第一批“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名单,并制定了《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与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评估标准(试行)》。
〔教育信息化建设〕2005年对教育厅机关局域网进行了全面升级,实现了内外网物理隔离,提高网络安全等级。同时更新厅机关办公用计算机,完成了办公操作系统软件正版化。全省有113个教育单位与省教育厅教育行政办公系统联网,其中市州教育局14个,高等学校83所,厅委直属单位9个。
2005年对湖南教育网进行了改版和系统升级开发,与200多个网站实行互联。高考期间,最高日点击率达200万人次,初步形成全省教育一刊、一台、一站的媒体格局。
规范教育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开展了教育网站前置审核工作。制订了《湖南省互联网教育信息服务前置审核办法(试行)》,对全省非经营性教育网站进行集中清理,已经通过前置审核的教育网站达650个。
〔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2005年全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数达382人,其中录取178人,比2004年增加19人。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连续4年在全国60多个省部级申报单位中名列前茅。经过几年的努力,建立了比较可靠的引进国外智力渠道,2005年聘请了60名高素质的外籍教师分派到全省各地32所示范性中学任教,促进了这些学校英语教学水平的提高。此外,选送了59名教师和管理人员赴美国、日本、加拿大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间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与美国、俄罗斯、英国、西班牙、加拿大等国家发展了新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开辟了更多的合作领域。与新加坡教育部合作的“初三项目”、“高二项目”进展顺利并有所扩大。
进一步加强涉外教育项目的指导与监管工作。会同省公安厅对全省8家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年检,督促并协助处理了一批涉外投诉案件,维护了学生家长和外籍教师的权益。
〔语言文字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的部署和湖南省《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省语委于2005年11月底、12月初组织评估团分别对郴州市、株洲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评估。这是全省首次开展对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郴州市、株洲市均通过了评估,达到了国家新世纪初“普通话基本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目标。
〔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2005年10月省教育厅制订颁布了《湖南省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该指导纲要共分六个章节,二十二条,对中小学生命与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教育的目标、主要内容、途径、方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开展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研,完成了20余项指标,城乡男女学生共320个年龄组的检测任务,受检学生近3万人。二是对38所普通高校开展了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13所高校达到优秀标准,21所高校达合格标准,另有4所高校被评为不合格。三是成功举办了湖南省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省大学生(第三届)中学生(第一届)军用枪射击锦标赛和湖南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
〔民办教育〕2005年,全省民办教育继续发展与规范并重。省里对湖南涉外经济职业学院、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各市州也分别对所属范围内的民办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全省对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利于公办高中的发展,省教育厅下发了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招生的通知,开展了全省宣传民办教育“双十佳”和“好新闻”评选与表彰活动。2005年全省民办教育机构达到4262个,比2004年新增1410个;民办教育机构招生54.6万人,比2004年增加15.8万人,增长了40%;在校生达到112.2万人,比上年增加29.9万人,增长了36.3%。
基础教育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2005年,湖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在总结2004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实施办法,通过上下共同努力,总投入资金2个多亿,建成模式一1846个,模式二6646个,模式三1233个,站点建设的覆盖率由2004年的18%提高到55%。为加强运用,先后举行了两期省级骨干技术培训班;按照市县分层培训的要求,组织各地共培训了6000名乡村中小学管理技术人员。同时,为了提高远程教育工程管理水平,提高站点使用效益,研制开发了远程教育工程站点管理软件,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会议。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2005年,省政府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列为“为民办8件实事”之一。为此,成立了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危改工作领导小组。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会议,许云昭副省长在会上与各市州长签订了责任状,市州、县也相应签订了责任状,层层落实了责任。制订印发了《中小学危房改造土地管理办法》、《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2005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台帐式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将项目管理纳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加强了筹资力度。2005年争取中央危房改造专项资金9500万元,省政府落实省级危改专项10700万元。明确了地方筹资的七条渠道,全省共筹措资金8.6亿元。出台了工程优惠政策,要求各地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绿色通道”,行政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各种行政事业收费大幅度减免,全年预计减免费用达到8000万元。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结合的督促检查机制。加大了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为了给孩子一间安全的教室》、《用生命扛起如山的责任》等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经省统计局评估认定,截至12月上旬,全省实际改造农村中小学校3341所,完成计划的149%;改造危房面积268.1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39%;实际新改扩建校舍265.4万平方米,完成计划的135%。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省政府成立了以许云昭副省长为组长,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为成员单位的“两基”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全省召开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会议。先后出台了《湖南省“两基”攻坚实施规划》、《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并转发了国家相关部委及国家“两基”攻坚办的有关文件,逐步建立起了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工程进度监测、信息反馈、工程目标考核以及专项审计等制度。2004~2005年,中央共批复湖南省项目学校156所,项目总投资9397.5万元(其中中央专款9000万元,省以下投资397.5万元),规划建设面积18.24万平方米。2005年已全部开工,已竣工130所,竣工率83.3%。两年来,共新增学位20398个,新增容纳寄宿生30943名。
〔“两免一补”工作〕2005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步伐明显加快。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由2004年的国贫县、省贫县的家庭贫困学生扩大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家庭贫困学生。免杂费的范围由国贫县家庭贫困学生扩大到含18个省贫县在内的所有贫困县的家庭贫困学生。省级助学专项经费由2004年的2500万元增加到1.47亿元。省政府成立“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免费教科书集中采购办法,明确了家庭贫困学生的评定标准和规范工作程序,建立了公示制度。加强了宣传力度,切实抓好了督查。据统计,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共有205万人次免除了杂费,31.6万人次享受了寄宿生生活补助。全年“两免一补”共投入3.56亿元,实际为农民减轻负担在4亿元以上。
〔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湖南省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自2001年启动,项目覆盖益阳市、张家界市、怀化市和湘西自治州4个市(州),涉及15个县(区),其中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10个,省扶贫开发重点县5个,覆盖人口600余万,占全省总人口近十分之一。至2005年,“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共投入资金3.4亿元(其中中央1.8亿元,省级1.6亿元)。新建、改扩建及装备项目学校共569所,其中小学277所、初中292所。
〔农村税费改革教育配套改革〕2005年,湖南召开了全省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省政府确定益阳市为配套改革综合试点地区,慈利县为教育配套改革试点县。省财政厅明确了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25%用于教育。湖南省教育配套改革经验《坚持“四个确保”,落实省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在国家教育部交流。
〔示范性高中建设〕2004年省重点高中更名为省示范性高中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在实现由“重点”向“示范”转变的过程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省示范性高中规模扩大。2005年全省新建省示范性高中11所,占全省普通高中学校的16.5%。二是示范性高中建设的制度逐步完善。近年来,省教育厅先后下发了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基本要求和评审认定办法及管理办法。三是省示范性高中建设的各项要求逐步落实。主要表现在创建思想比较端正,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得到重视,规范办学行为得到加强。
〔共享公办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招生〕2005年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的有关事项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公办普通高中单独举办或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的民办学校,凡共享了公办普通高中资源或者无形资产(包括校名、师资、品牌、管理等)的,从2006年开始,一律停止初中招生。已经实施初中高中剥离的学校,高中学校不能再招收初中生。《通知》强调公办普通高中举办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后,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和初中教师调整,拓展公办初中资源,提供足够的公办初中学位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通知》明确今后公办普通高中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须从严控制,依法审批,且不得共享公办高中资源,包括有形和无形资产。
〔教学改革〕为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湖南省实际,于2005年4月,研制颁发了湖南省《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24条,对改革的目标、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及如何保障实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实施意见的指导下,全省17个首批课改实验区按课改的理念、要求,积极、稳妥、顺利地实施了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根据《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组织第一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各地申报审查,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授予“主体性作文教学研究”等11个项目为一等奖,授予“作文三换研究”等32个项目二等奖,授予“中学历史发现式教学模式研究”等66个项目三等奖;对一等奖奖励人民币85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
〔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全省第一轮中小学教职工核编定岗分流工作始于2003年,通过近三年的努力,到2005年底已基本完成,全省134个县级单位共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557926人,核减4.83%;学校在编制范围内与教职工“双向选择”签订了聘用合同,实现教师队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005年上半年,省教育厅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管理的若干意见》。各地在认真贯彻这个《意见》的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当前校长队伍建设存在的矛盾与问题,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特别是湘西自治州在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和校长行政职级、实施校长竞聘上岗等方面探索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全州8个县市和州直属学校新聘校长411名,28名原任校长因民主测评不合格而落聘,有39名中青年教师经公开竞聘走上了校长岗位。同时还实行了校长任期制、任期目标管理和任期年薪制或岗位津贴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做到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2005年7月,省教育部门组织各市州围绕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自查。8月2~10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4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州进行了专项督查,一方面进一步了解全省中小学教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另一方面对各地规范中小学教师管理起促进作用。
〔民族教育与教育援藏〕民族地区“普九”巩固提高工作。一是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整合教育资源。2005年,全省17个民族县初中由2004年的256所减少到20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由2004年的112所增加到116所;小学由2004年的2817所减少到2634所;教学点由1358个减少到1145个。二是认真实施义务教育工程、危房改造、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据17个民族县统计,2005年小学、初中、高中生均校舍面积比2004年分别增加0.38平方米、0.66平方米、0.05平方米。每100人拥有计算机台数分别达到2.8台、4.7台、8.5台。小学、初中图书藏书量生均分别增加1.2册和1.6册。中小学危房面积减少18.4万平方米。三是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确保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四是从全省民族地区选派60名中学校长到长沙等9市的中学挂职学习。2005年17个民族县“普九”巩固提高取得可喜成果,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3%,分别比2004年提高0.35%和1.84%。小学辍学率0.82%,初中辍学率3.7%,分别比2004年下降0.4%和3.8%。
少数民族人才培养。一是经教育部批准,2005年新增湖南文理学院为预科招生学校,并将该校预科教育办学任务交由吉首大学承担。二是坚持预科招生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分县市区下达招生来源计划。三是启动面向湘西自治州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定向招收硕士研究生76名。
教育援藏工作。8月,由常德、株洲、衡阳、娄底4市选派的7名中学英语骨干教师,组成第六批支援西藏山南地区教师进藏支教,为期2年。8月上旬,从西藏自治区高校招生录取现场传来消息,湖南省西藏班157名高中毕业生,135人被重点大学录取,12人被一般本科院校录取。其中,散插在望城县一中和岳阳市一中汉族班学习的首批21名高中毕业生,文、理科考生高考平均成绩分别高出西藏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76.7分和189.3分,全部被清华、复旦、北师大、北邮等全国重点大学录取。2005年,开展了内地西藏班办学20周年庆祝系列活动,评选表彰了刘慕霞等27名“湖南省西藏班先进工作者”和洛松邓达等30名“湖南省西藏班优秀学生”。
〔中小学救助受援捐赠工作〕2005年,境外捐款的渠道进一步拓宽,规模进一步扩大。台塑集团首次向湖南省捐赠2000万元,建设明德小学36个,总投资达4123.4万元。香港吕志和基金会首次向湖南省赠款240万港元,资助湖南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6所中小学的建设。接受第十九批邵氏赠款1475万元,资助13个大中小学项目。第十六批邵氏赠款项目有两个项目分别获得一、二等奖励,获得奖励经费3万元。
全省多渠道共筹措财政外助学资金11962.4万元,其中收取帮困保学资金达3325.9万元,学校减免资金达1383.6万元;团委、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组织捐资助学资金1441.2万元,各级教育部门的捐资助学活动筹集资金5119.4万元,社会其他捐资助学活动筹集662.3万元;社会捐资助学全年实现救助中小学贫困生达43.9万人,其中小学21.9万人,初中18.9万人,高中2.86万人,特教0.39万人,社会捐资助学已经成为政府助学的有力补充。湖南省全年财政资助和社会捐助,用于中小学贫困生助学资金达4.7亿元,使全省220万贫困学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资助。
〔两项督导评估制度实施〕2005年5月,制定了全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规划,并公布了各县(市、区)接受省督导评估的时间,以确保到2007年对全省所有县市区普遍进行一轮评估。全省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地区社会经济与教育的发展水平划分为三类地区。2005年4月和5月,在县市自查,市州初评的基础上,对经济发达的长沙县和省级贫困县辰溪县开展“两项督导评估”的试评估。8月和9月,分别印发了《湖南省“两项督导评估”工作规程》和《湖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说明》,并就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考核的若干具体操作问题,下发了补充通知。2005年8月按项目分别举办了市州督导室主任、督政人员、督学人员培训班。12月,组织3个视导组,对14个市州进行了“两项督导评估”的前期视导。年底,全省县级自查自评工作已基本完成,8个市州完成了年度市级初评,80个县(市、区)建立了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2005年11~12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全省9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工作进行了评估。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为优秀等级,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为良好等级。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2005年3月,全省职成教育工作暨办学模式改革经验交流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推介了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企联合,实施定单教育”;长沙南方职业学院“依托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兴专业”;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以军为本,产学结合,培养军地两用的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怀化万昌中等专业学校创新“劳务公司+职业学校+用工单位+跟踪管理”;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积极探索农业职业教育新的办学模式”;永州工商职业中专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走校企结合之路”等一批办学经验。通过典型引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订单式培养已成为广大职业院校的共同行动。
〔专业设置〕2005年,省教育厅实行了新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国家《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完全由职业院校自主开设。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高职新增专业管理办法和国家控制专业管理办法。对高职新增专业,实行等级管理制度,在具备基本开办条件的基础上,分为A、B、C三等,评审结果和专业等级通过湖南教育网向社会公布,以正确引导生源;对医学类、公安类、教育类等国家严格控制专业,明确必须按照管理职能,经省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批准方可举办。首次建立了中职新设专业市州级、省级专业代码管理制度。
第三批省级改革试点专业遴选。2005年10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全省44所学校申报的110个改革试点专业进行了现场考察,经专家组评审,省教育厅审核同意,91个专业成为第三批省级高职教学改革试点专业。至此,全省高职已遴选出国家级改革试点专业13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49个。
〔学生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教育厅制定了全省高职院校学生管理规定样本文件。6月,举办了全省高职院校、成人高校院校长、教务处长、学生处长培训班。各校以样本文件为基础,制定或修订了本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附属规定。9月,成立了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印发了《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章程》。新的学生管理规定考虑了高职院校在学生管理上的自主权,体现出对学生的人性化管理。同时,初步形成了有湖南特色的高职特困学生管理办法。
〔电子注册〕2005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入学电子注册、毕业生电子注册、毕业证书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了实行多年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由省、市(州)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制度,毕业证书由学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主颁发。与此同时,为了防止买卖文凭、杜绝假文凭,方便毕业生就业特别是到省外就业,方便用人单位查询专业设置、在校生、毕业生等情况,建立了中职学生入学电子注册和毕业生电子注册制度,并组织开发了《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7月,完成了2005届16.5万中职毕业生的电子注册工作并全部上网;12月,完成了35.3万中职新生的入学电子注册工作并全部上网。
〔实训基地及重点校建设〕2005年,全省向教育部和财政部推荐长沙县职业中专等23所学校申报专业性实训基地(建设型小模式)项目,推荐衡阳市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娄底市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申报区域综合性实训基地(建设型大模式)项目。财政部、教育部首批评审认定湖南衡阳市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学校为中央财政支持奖励的区域综合性实训基地,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学校为中央财政支持奖励的专业性实训基地,衡阳市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25所学校为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奖励的项目核定预算经费达到2920万元。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2005年,根据教育部的部署,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转发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05年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工作的函》。通过学校自评、市州教育局初评、省教育厅复评和教育部评审,湖南省5所中等职业学校顺利通过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比。至此,全省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达到81所。
〔培训农民工〕2005年,全省职业院校继续积极参与六部委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共有181所职业院校被确认为“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占全省培训基地总数的37.8%,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6.47万人,占全省培训总量的38.06%。
免费培训农民工百校行动。2005年,省教育厅继续组织实施“湖南省职业院校免费培训农民工百校行动”,全省实际参与的职业院校104所,其中高职院校19所,中职学校85所,免费培训农民工7.6万人,投入经费1865.81万元。
高等教育
〔高校基建〕2005年,高校基本建设投入不断增加。中央下达基本建设专项补助费2784万元,省本级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共8100万元;同时,高校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利用银行贷款、合作办学、老校区置换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18亿元,新增校园用地2000余亩,开工建设面积13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0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比2004年增加43.29万平方米。年度内共有6个新校区建设项目纳入了省重点工程规划,节约各类费用1.5亿元,减免校区置换的土地出让金约1200万元。切实抓好教育基建项目的清欠工作。与省政府签订的清欠工作目标得到较好完成,全省的教育工作拖欠情况已摸清底子并同时报送到教育部。根据湖南省2010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各高校编制了2010年基本建设规划。
〔教学工作〕2005年11月28~29日,省教育厅在长沙召开了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的校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长和各独立学院院长等共160余人,许云昭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系统总结了近4年来全省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经验和成绩,并就当前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和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改第四批项目启动。2005年,省教育厅启动了“湖南省高等教育新世纪教改项目计划”第四批教改项目,新立项168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85项,自筹经费项目58项,委托研究项目5项;同时,有49个2003年以前立项的项目通过结题验收,2个项目暂缓通过验收。截至2005年12月,“湖南省高等教育新世纪教改项目计划”共确立教改项目544项,其中重点项目95项。
〔专业建设和管理〕2005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积极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一是首次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专业进行了整理,统一了专科专业名称。二是增设了一批社会急需的新专业。全年共增设普通本、专科专业197个,全省首次增设了2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民办院校首次增设了12个本科专业。三是组织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省级重点建设专业验收。对全省2001年设置的70个本科专业和2002年设置的64个专科专业进行了办学水平评估,对2001年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进行了验收评估,43个专业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四是受理并审核了2006年度拟增设的专业。
〔重点学科建设〕湖南省重点学科“十五”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一是资金投入足额到位。省级重点学科“十五”总投入达到了7.1亿元。二是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十五”期间,重点学科共获得国家三大科技奖42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674项;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124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314项,新增科研经费达18.7亿元;已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8个、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1个、工程研究中心6个、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涌现了打破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连续6年空缺的局面的“高性能C/C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成果等一批标志性成果,在国内外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三是学术队伍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学科“十五”新增院士3人,新增国家创新研究群体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6个;新增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1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12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9人,湖南省“芙蓉学者”支持计划30人。
〔科技创新〕创新平台建设成绩显著。湖南农业大学与长沙理工大学新建了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启动了“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计划”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计划”,支持创新平台面向全国设置高层次开放课题,吸引优秀人才进行专项研究。
科技资源共享有效推动。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作为全国教育系统第一个省级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正式开放运行。到2005年已有18所高校的2357台大型仪器设备(其中100万元以上的70台,50万元以上的145台)上网面向全省开放共用。该网站的开通运行,标志着湖南省已经形成了一个配套较齐全、性能较先进的科技创新平台。
创新实力明显增强。2005年,全省高校共获国家科技大奖8项,获省科技进步奖81项,其中一等奖10项。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0人、“创新团队支持计划2个”、“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2项,入选数均居全国前列。
〔招生及毕业生就业〕2005年全省各类考试参考人数达170万人,比2004年增加50万人,增幅超过40%,其中普通高考考生42.5万人,增长21.7%;成人高考考生11.5万人,增长3.5%;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名人数5.6万人,增长10.7%;自学考试考生43.1万人次,颁发各类自考毕业生证书4.5万个;各项社会考试报名人数71.5万人次,在2004年的基础上翻了两番;组织高校录取新生首次突破40万人,增长11.1%,其中普通高校录取28.2万人,增长22.1%,初步形成了有湖南特色的教育考试品牌,先后在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教育部2006年度工作会议上推介高校招生工作经验。
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2005年度,全省普通高校共有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165042人(其中研究生5420人,本科生61833人,专科生97789人),截至2005年8月31日,已就业136929人(其中研究生5207人,本科生55692人,专科生76030人),就业率82.97%(其中研究生96.07%,本科生90.07%,专科生77.75%)。在已就业的总人数中,已就业并办理《报到证》的56085人,就业率(即该部分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下同)33.98%;出国留学或工作的178人,就业率0.11%;自主创业的75人,就业率0.05%;已签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但未办理《报到证》的68005人,就业率41.20%;继续深造的12005人,就业率7.27%;从事自由职业的294人,就业率0.18%;参加国家或地方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287人,就业率0.17%。此外,申请暂缓就业的327人,占毕业生总数的0.20%;登记待就业的107人,占毕业生总数的0.06%;未登记待就业的27679人,占毕业生总数的16.77%。
〔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2005年湖南省共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1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个;共有在学全日制研究生37595人(含国防科技大学),其中博士生7424人,硕士生30171人,分别比2004年增长22.1%、17.52%和23.28%;共有非全日制在学研究生10695人,比2004年增长25.96%;共有研究生指导教师6347人,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1394人、硕士导师4953人,分别比2004年增长3.4%、7.15%和2.4%;2005年共招收全日制研究生13221人,其中硕士11158人,博士2063人,分别比2004年增长8.57%、9.75%和2.64%;共授予博士学位732人、硕士学位7713人,分别比2004年增长21.59%和30.77%。截至2005年12月,湖南省共有一级学科博士点56个、博士点8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8个、硕士点331个,全省2005年可招生博士点总数增加了112个,达到356个,可招生硕士点总数增加了401个,达到1083个。2005年,新增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2005年,湖南省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总数排名第二,并实现了省属高校及人文社科类论文全国优秀博士论文零的突破。
〔资助贫困学生〕2005年,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的通知》,继续完善高校“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两次召开了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专题会议。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在年初预算中设立了助学贷款贴息与风险补偿金专项。加大了银校合作的协调力度。全省纳入计划的78所高校中已有50所按新机制与有关银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已审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31亿元,资助学生26252名,审批金额和人数接近前四年的总和。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得到教育部、财政部的充分肯定,财政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奖励湖南省3600万元。制订了《湖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适当降低资助标准,扩大了资助面。每年继续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其中省政府奖学金300万元每年资助1000名学生,资助标准为3000元;省政府助学金1200万元每年资助8000名学生,资助标准为1500元。此外,安排了伙食补助专项资金1188万元,补助学生2.3万余名。争取国家助学奖学金专项资金3471万元,资助学生21349名。争取省财政追加春节慰问金70万元(每生补助100元),对7000名寒假留校的高校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高校函授站〕2005年9月,省教育厅重新制定了《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及省外高校(在湘)函授教育辅导站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自2005年起函授站由审批管理转为备案管理。
为更好地规范普通高校成人函授教育的办学行为,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函授站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省教育厅2005年组织专家分两批对省内31所普通高校设立在14个市、州的412个函授站进行了教学工作专项评估。7月11~18日,省教育厅组织了39名专家分成13个小组,对长沙、株洲、岳阳、常德、娄底、郴州、怀化7市的函授站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结论为合格的120个,保留办学资格的30个(其中23个是新设站点),整改的4个,撤销(含自动撤销)的69个。9月11~17日,省教育厅又组织了27名专家分成9个小组,对湘潭、衡阳、益阳、邵阳、永州、张家界、湘西7市州的函授站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结论为合格的74个,保留办学资格的22个(其中18个是新设站点),整改的3个,撤销(含自动撤销)的92个。
〔远程教育评估〕自1998年教育部批准在湖南大学等4所高校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以来,教育部批准试点的68所高校中有39所在湖南备案设立校外学习中心共120个,招收学生22189人。根据《湖南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评估实施办法(试行)》,2005年4月19~23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47个校外学习中心进行了评估,其中合格12个,撤销24个,限期整改1个,暂时保留的10个。到2005年底,全省120个校外学习中心已有82个接受了评估,通过评估共撤销32个。
〔图书馆、实验室建设〕为了提高湖南省高校图书馆的建设和服务水平,实现全省高校图书情报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湖南省教育厅于2004年8月委托湖南师范大学建设湖南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经过一年的建设,湖南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于2005年9月正式建成并向全省高校开放。
评选实习教学基地。湖南省教育厅于2005年7月组织专家对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的100个优秀实习教学基地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湖南省教育厅确定国防科技大学机械工程训练中心等80个实习基地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实习教学基地。
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建设。按照《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建设验收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05]32号)的要求,湖南省教育厅分别于2005年6月和11月组织专家对2002年和2003年确定建设的30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进行了验收评估,确定中南大学机械基础教学实验中心等29个实验室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基础课示范实验室。
〔高校贷款拨款〕2005年,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建立省属高校银行贷款审批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省属高校债权债务、校办企业管理的通知》,将贷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建立了贷款备案制和审批制。建立了贷款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高等学校银行贷款额度控制与风险评价模型”测算省本级各高校贷款风险指数,及时发出了预警通知,要求风险较高的高校调整建设规划、停止贷款。
改革完善经常性财政拨款方案。2005年,湖南省参照教育部部属院校和部分兄弟省市有关高等学校经常性财政拨款的各种模式,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稳定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形成了以标准学生人数为拨款分配主要依据的《湖南省省属普通高校经常性财政拨款方案》,并在编制2006年部门预算时执行。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2005年,湖南对省本级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举办了第一期全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培训班,起草了《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等学校和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开发了教育国有资产管理软件,并开始在省本级高校试用。
〔后勤改革〕2005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了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新要求。高校后勤网正式开通,构建了高校后勤管理的网络服务平台。全省79所高校后勤部门实现与学校分离,共分离后勤正式职工9000余人,组建后勤服务实体33个。大力推广高校后勤服务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8所高校后勤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8月25日,教育部简报登载《湖南多项措施稳步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对湖南省高校后勤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12月初召开的中国高教学会后勤管理分会成立二十周年庆祝大会上,湖南省“和谐后勤耀三湘”为主题的展览受到教育部和兄弟省市好评,6所学校被评为全国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9位同志被评为全国高校后勤先进工作者。
〔党建工作〕2005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全省高校近5900个基层党组织、11.3万名共产党员参加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全体党员深受教育。广大党员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明确了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找出了自身差距,提出了改进提高的措施,精神面貌明显改观。二是先进典型得到弘扬。全省高校涌现出一批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无私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中南大学校长黄伯云、怀化学院学生洪战辉被评为2005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三是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高校新建和调整基层党组织近1000个,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强骨干培训,创新活动方式,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四是各项事业得到发展。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研究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完善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学校改革发展跃上新的平台。
八所高校通过党建评估。经省委督查室核准,高校党建评估活动自2002年起列为常规工作。2005年,长沙理工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城建职院、湖南铁道职院、长沙航空职院、长沙环保职院、湖南大众传媒职院等8所高校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的要求进行了自查自评,并向省委教育工委提交了申请评估的报告。2005年7月上旬和12月上旬,工委组织有关专家分四组,对这8所高校进行了党建评估。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科技学院评定为党建工作先进高校;衡阳师范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长沙环保职业技术学院评定为党建工作合格高校。
撰稿 王俊良 高洁 谢桂平 周德义 薛剑刚 舒凡卿 符润中 朱日红 彭干瑜 周军 王宇 刘大维 何伟建 李云中 张晓春 黄承瑜 李林芳 蒋明 樊国斌 刘国龙 颜胜利 陈书国 雷桂平 杨昌江 杨承玖 潘军 唐利斌 王文斌 左清 余伟良 贺星辉 张和生 金 彪 颜胜利 刘旭日 刘昌辉 刘洪秋 葛建中 彭四龙 贺安溪 蒋维加 沈清娥 汪忠明 刘 婕
审稿 张放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