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市值 不适用 不适用 根据发行价及已发行股本计算,首次公开上市时的市值不少于8,000万新加坡元 上市发起人的全部股份在上市后六个月内不得出售,而在其后六个月内,则最少为原持股量的50%(条件3)
条件1 条件2 条件3
收入 过去三年的累计综合税前纯利不少于750万新加坡元;而该三年内每年的税前纯利亦不少于 100万新加坡元 过去一年或两年的累计综合税前纯利不少于1,000万新加坡元
不适用
市值 不适用 不适用 根据发行价及已发行股本计算,首次公开上市时的市值不少于8,000万新加坡元
股东分布
市值值少于三亿新加坡元:已发行股本的25%
市值介乎于三亿新加坡元至四亿新加坡元:已发行股本的20%
市值介乎于四亿新加坡元至十亿新加坡元:已发行股本的15%
市值超过十亿新加坡元:已发行股本的12%
股东数量
最少1,000名(作第二上市:2,000名)
股权禁出售期
上市发起人的全部股份在上市后六个月内不得出售(条件1和条件2)
上市发起人的全部股份在上市后六个月内不得出售,而在其后六个月内,则最少为原持股量的50%(条件3)
财政状况及流动资金
财政稳健、营运资金充裕。除了发行人的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欠债外,董事和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所欠的所有债务必须偿清
董事及管理层
至少要有两名与发行人没有任何重大业务和财务往来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如属海外发行人,最少要有两名独立董事,其中一名必须在新加坡居住
须设立审核委员会
财务报告
新加坡、美国、或国际会计准则
